目的与适应范围
目的

为使粉碎料再次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产量而制定相关规定。
适应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操作工、粉碎工、加料工及管理人员。
管理职责分工
人员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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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 | 负责料把、废件的包装、标识、放置。 |
粉碎工 | 负责指定料把、废件的放置位置及监督工作,进行料把、废件的粉碎,以及粉碎料的标识、入库工作。 |
主管领导 | 负责对料把、废件粉碎工作和粉碎料入库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
加料工 | 负责粉碎料的使用。 |
检验员和生产班长 | 负责对粉碎料使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
库管员 | 对粉碎料入库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
具体管理规定
料把、废件的包装、放置
- 料把必需按S03008《产品料把盛装容器一览表》包装。
- 在往容器内放置料把时,必须将容器内的杂物清理干净(特别注意金属物品)。
- 料把及经检验确认报废的废件不能裸露在容器外,所有白色制品必须将容器封口预防污染。
料把、废件的粉碎
- 检查粉碎机内存留的粉尘是否和要粉碎物品材质、颜色相同,如有差异必须按S03010《粉碎机清理作业指导书》先将粉碎机彻底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粉碎。
- 放入粉碎机粉碎前必须检查是否和目前要粉碎的物质相同,确认无误后方可粉碎。
- 粉碎工在粉碎作业时身上严禁携带任何(金属、打火机、金属硬币等)物品。
- 废件粉碎时必须核对Z04053《废品通知单》或Z04044《过程检验附表》,确定报废的方可粉碎,并记录在Z04098《粉碎料记录表》。
- 对粉碎前检查出的任何问题必须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并按管理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考核。
粉碎料的包装、标识及入库
- 粉碎料包装前必须用磁铁搅拌一遍确定无金属和大料块或长料把等时,方可包装。
- 粉碎料20kg/袋,并用打包机封口。
- 粉碎料封口后立即用粉碎料标签标识(注明产品名称、材料名称、材料颜色、数量、废品通知单编号(料把废件产出的班次)、粉碎人姓名、粉碎日期),将标签垂直贴在封口处右侧角。
- 未尽条款按出入库程序规定执行。
- 粉碎工必须按以上规定和记录要求内容做好粉碎料粉碎纪录。
粉碎料的使用
使用粉碎料前必须先确认包装袋上的标识和要使用的材料相同后方可拆包,拆包后再确认包内物质和标识相同时方可使用。
考核规定
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人1条/罚款10元,责任人上一级领导扣5元。
相关记录要求
- 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并每日将纪录交上一级主管审核,并由主管按Z02002《记录控制程序》存档。
- 涉及的记录表为粉碎料粉碎纪录表。